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大型活动增速迅猛,活动项目、次数和参观群众逐年增多,规模和层次大幅提升。为强化活动风险控制,确保活动绝对安全,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方面投入了大量警力,在一些特殊时间段,安保工作甚至成了单位的主要工作,严重影响了公安主业,基层公安机关不堪重负。如何在大型活动中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释放警力的同时保证绝对安全,我们就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现就大型活动中安保工作社会化、市场化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当前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
总结分析近年来全市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实际,可以得出当前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活动项次逐年增多,规模日益扩大。近几年来我市承办的大型活动逐年增多。活动种类由过去单一的文化体育活动,趋向于文化、体育、商贸、展览、节庆、旅游综合一体的形式,跨政治、经济、商业、人文等多个领域。举办单位为扩大社会影响和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不惜拆巨资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项目繁多的大型活动,使活动规模越来越大,参与群众越来越多。活动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使公安机关保卫工作投入的警力也随之大增,有的趋于连续作战,一个活动还没有结束,另一场活动已经开始,公安民警趋于疲劳应战状态。
(二)承办单位不按规定报请许可审批。按照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实施许可,主办部门应在活动举办日20日前提出许可申请。但实际工作中一些承办单位特别是政府下属有关部门事先不报,到了活动举办日前才仓促申报或“通知”,有的甚至根本不申报,导致公安机关根本没有时间进行风险评估和论证,无法进行事前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无法得到全面落实。
(三)承办单位安保工作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一些部门举办大型活动,重经济效益和外在形式而轻安全责任,错误地认为安保工作就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对公安机关的意见不理不睬,或者阳奉阴违。表现在,大型活动举办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不当,对活动可能参加的人数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估计不足,对演出场地通道、观众入口处不符安全要求,同时缺乏内部管理,工作人员不到岗到位,各类无关人员过多,导致存有众多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四)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制于目前的机制和体制障碍,为了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单位特别是由政府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往往活动内容多、范围广、时间长、要求高,同时,认为公安机关是政府职能部门,都要求投入大兵力作战,不计成本。更由于传统观念影响,不光是各级政府从对安全保卫工作交给公安机关负责比较放心,相对政府成本也较低,就是公安机关也自然养成了用公安民警可靠,社会力量无法依靠的片面认识,形成了一家包揽的工作模式,与市场不接轨,相对比较封闭,使得原本就十分紧张的警力,更加捉襟见肘,运作成本不断提高,公安基层单位和民警难以招架。另外,由于过多的活动,使执勤民警也会产生老一套、厌烦情绪,增加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压力和成本。
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对策
安全保卫工作是成功举办大型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区域治安环境,则是成功举办的重要保障,因此,作为公安机关必需将安全保卫工作放在活动的头等位置,进行综合的、全面的部署和组织,以期达到“以稳定为中心,确保安全顺利,不出任何大小事”的安全保卫目标。要使文化体育和涉经济等大型活动摆脱当前过多、过大的情况,需要坚持“三严”原则,即严格依法审批审查、严密制定预案计划、从严组织多措并用,从而达到大型活动的举办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同步发展,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卫能力和水平相匹配适应。作为公安机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控大型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举办大型活动须严格履行安全许可制度,即对要求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部门和法人组织,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予以依法审查审批,这是从源头上控制大型活动规模过大和数量过多的直接办法,也是减轻大型活动安保压力的最好办法,同时,更是规范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最为有效的捷径。
一是政府各有关部门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先行报请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申请。对未经审核批准的大型活动,公安机关一律不予服务;擅自举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综合执法部门配合,公安机关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是公安机关应提早介入。公安机关应根据政府的指令、有关部门或大型活动组织者的申请,派出相关人员提早同组织大型活动的单位共同就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宏观的安排部署。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公安机关应根据当时的工作任务、社会治安状况、警力情况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作出总体部置,以便使公安机关能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对超出公安机关可能无力担负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机关应协同大型活动的组织者考虑压缩活动规模或考虑其它保卫手段,以便使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控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
(二)严密规划,从准备上全面设计大型活动安保方案。大型活动的安保方案是在安保指挥机构领导下,由活动承办方或公安机关进行的具体设计和谋划。是指导、协调、落实安保工作要求的具体文件。必须通盘策划,过细准备,超前预设,多警演练,从而保证方案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要通盘策划。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局考虑,通盘策划,缜密组织,形成安保工作的总体方案。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安保措施、警力部署、工作要求、政策纪律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手段、注意事项等等。方案的制定,要结合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视情拟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开展以净化社会环境为重点的多项专项斗争预案,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以稳定的社会直接服务大型活动的展开和继续;方案的制定同时要考虑当地群众的力量,把群众的力量纳入安保力量范畴,动员群众参与,组成群专联合作战搞安保的格局;方案的制定还应重点考虑主会场地区的安保工作,要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二是过细准备。过细的准备工作,重点放在对要人保卫和对主会场的安保工作上,这是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核心工作,必须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公安机关应从以下十个方面来考虑:一要对活动现场各项建筑设施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二要确定现场周围的制高点和重点区域;三要确定现场的电力供应手段和电力故障的排除手段;四要掌握售票数量;五要掌握相关人员的证件;六要规划停车场;七要准备足够的疏散通道;八要确定对可疑人员的检查措施;九要定出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十要定出消防工作措施;十大项安保工作的考虑要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因素、每个可能意外都在预测之中。
三是超前预设。重点放在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想和处置设想上。如拥挤、倒塌的预防和处置,发生游行、请愿、示威、结伙冲击、拦截首长、外宾等群体性闹事的预防和处置,发生恐怖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火灾的预防和处置,发生爆炸和发现可疑物时的处置,发生枪击事件的处置,涉外事件和案件的处置等等。对预想情况要做到超前、全面、不遗露,对处置要做到统一指挥、坚持原则、多手准备、快断快处。
四是多警演练。各类安保预案一旦形成,公安机关要提前组织多警实地演练,通过练指挥、练协同、练动作、练战术,使每一名指挥员、每一名民警熟知岗位、熟知职责、熟知任务、熟知程序、熟知要求,在反复演练中达到烂熟如心,应付自如。
(三)严密组织,从行动上按序展开和倾力实施确保圆满。现场组织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是安保工作的实质性阶段,公安机关从领导到基层,都要集中精力投入到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中来,各级各警种都要严格按照计划与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多措并用、多法同施、举力应对、倾力确保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不出任何差错。
一是领导要在一线指挥督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作为完成安保工作的主力军和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全部警种参与会战,组织多层防线,确保安保工作的目标实现。在整个大型活动期间,公安机关要成立一线指挥部,全权指挥协调参与安保工作的各支作战力量,调动一切因素合力主攻安保工作。各级领导和负责人,要深入安保工作的最前线,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予以修正;要用心关注核心任务,调动警力予以全力保障;要时刻关注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调动全部警力予以攻坚;要紧盯意外事件的发生,动用必要警力和采取有力手段快断快处;要特别关注人员生命,做到万无一失。
二是公安机关要按预案计划稳步推进。各类安保工作的方案计划,只有进入实施阶段,才能将原有的各种意图和设计付诸现实,也必然会出现“万无一失”安保工作目标。作为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从机关到实战单位的基层派出所,都要按照预案严格责任划分、严格措施落实、严格岗位落实,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要按计划要求严格工作时间、严格岗位任务、严格工作标准、严格协同配合。由小成集大成,通过每名民警在岗位的尽职尽责,实现安保工作成功的积累。
三是各警种要按任务责任联合作战。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量大、任务重,仅靠一个警种是难以承担的,只有在统一领导下,调动和依靠各警种的力量,实行整体作战,联合作战,才能完成艰巨任务。各警种要按任务要求,扎扎实实完成,不能有半点庇露和差错,更不能有闪失;各警种之间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要搞好工作间的衔接和配合;各警种除严格按预案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外,还应在指挥协调机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和临时变更行动,要有条不紊地展开工作,保证任务的圆满完成。各警种在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中,要特别关注各类突发事件和意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一有苗头要立即报告指挥机构,力争将事件打压在萌芽状态,若一旦形成,各警种要形成合力,联合协同处置,尽力控制在可控范围,确保大型活动不受影响。
(四)积极探索大型活动市场化运作模式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在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中,公安机关不能大包大揽,承办单位不能一推了之,保安公司也不能没有市场,因此,必须扭转思路,大胆创新,提高保安队伍的保卫工作水平,将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不断向保安化、市场化迈进。只有坚持这样的工作思路,公安机关才能真正的解放出来,有效的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维护好社会治安。从目前来看,应着手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的分级管理机制。针对活动的规模、规格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安保工作的等级,并制定相应等级的安保方案。对纯商业性的文体商贸活动,如文体、旅游、各类商业展览展销、招生招工等工作,由保安公司直接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按标准收取费用;对公益性的大型活动,如残联、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由公安机关协调保安队伍降低收费标准。这样,不仅顺应了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而且也符合公安机关对保安工作的监管要求,确保了对保安队伍调动得了、指挥得动、控制得住,为社会所用。
二是规范的保安力量投放机制。在安保力量配置上,采取民警、保安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方法,比例视安保方案级别而定。安保工作从传统的投入大量警力维护秩序、定点看守,转变为监督检查、处置案件和突发事件,少用警力,多用保安力量。活动举办前,保安公司派专人全面掌握活动总体安排,认真勘查活动现场,合理确定安保人员数量,在征求客户和公安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安保工作方案,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实施。
三是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因为目前我市保安队伍专业水平还不够高,缺乏安保工作的实践经验,难以担当安保重任。因此要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通过一个过渡期,逐步完成从政府包揽到市场运作的转变,充分运用保安力量做好现场安保工作,解放警力。主要分三步:一是以公安为主,每次保卫先交一部分由保安公司来承担,指导保安公司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壮大力量。二是以保安为主,公安为辅,促进保安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三是全部交由保安公司承担,公安机关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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